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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t's a bad place to ride.
在大部分國家尤其是先進國家,機車不是二等國民的交通工具。不用騎水溝蓋,不用繞路上下橋,不用跟公車計程車搏命。在大部分國家尤其是先進國家,機車就跟汽車一樣,可以走快車道快速道路高速公路。那台灣為什麼不效法先進國家的做法??你知道嗎??
我們的基本訴求
基於憲法保障人權平等
而機動車輛(不管是二輪或是四輪)的核心便是駕駛者或是騎士
因此我們主張
1.路權平等
2.廢除禁行機車道 施行車速分流
3.廢除左轉待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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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 2008.04.23
機車大不易啊
讀者來信
我們的基本訴求
反對的理由?
文明國家對於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時的規定
NewPower先生的大作
迷失在尤拉迴圈裡的城市機車路權 [破報]
推廣機車路權,時候到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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