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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t's a bad place to ride.
在大部分國家尤其是先進國家,機車不是二等國民的交通工具。不用騎水溝蓋,不用繞路上下橋,不用跟公車計程車搏命。在大部分國家尤其是先進國家,機車就跟汽車一樣,可以走快車道快速道路高速公路。那台灣為什麼不效法先進國家的做法??你知道嗎??
反對的理由?
臺灣機車太多且大都比快..需有較高的國民素養
台灣的汽車也太多,駕駛素養也好不到哪去,而且這是警察的責任,跟路權沒關係
二輪路權值得要去爭取嗎??爭了什麼又得到了什麼!! 為什麼不爭還給一個設計良好的道路設計。
現在的道路設計就是硬要車種分流造成的,治標的方法就不必再談了
開放反而更危險,想想那些騎車有問題的人吧,每個脊椎都出問題。
如上,這是警察的責任,不是全體騎士的責任。
要是今天車速分流,機車在快車道上出了意外大概非死即重傷的程度了吧。
汽車如果被火車撞到也是非死即重傷,難道汽車都不要過平交道?出意外判決是屬於法院的責任。
有些老阿公老阿婆已經非常沒有常識了,如果又讓他們不小心開到路中間,這樣他們非常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。
阿公阿婆也是會開車的,這是考照制度(交通部)的責任,不是全體騎士的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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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 2008.04.23
機車大不易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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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對的理由?
文明國家對於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時的規定
NewPower先生的大作
迷失在尤拉迴圈裡的城市機車路權 [破報]
推廣機車路權,時候到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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